北航教字〔2010〕35号
毕业设计(论文)是本科教学计划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,是落实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,理论联系实际,独立分析,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使学生得到从事本专业工程技术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训练。因此,毕业设计(论文)的基本教学要求是:
1、培养学生综合运用、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,培养学生独立分析、解决一般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;
2、通过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方法和工程设计方法的初步训练;
3、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、工程经济观点、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;
4、使学生的工程绘图、计算、实验、数据处理、外文文献资料阅读、使用计算机、使用文献资料和手册、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及能力得到进一步的锻炼和提高。
二、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的确定
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是搞好毕业设计(论文)的前提,对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有着直接影响,因此选好课题是毕业设计(论文)的首要工作。
选题原则是:
1、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必须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,体现本专业研究人员和工程师基本训练的内容,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;
2、一般应尽可能多地选择与科研、生产、实验室建设等任务相结合的实际题目,鼓励与科研院所、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,选择对方的实际工程问题作为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,也可少量选择能满足教学要求的自拟题目。
在确定具体题目时还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:
(1)毕业设计(论文)的题目,必须有明确的教学要求及相应的内容;
(2)要考虑到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所需经费和其它客观条件,既要满足教学要求,又要切实可行;
(3)要充分发挥专业实验室的作用,利用现有设备条件与校外教学基地,重视培养学生实验研究和工程实践能力;
(4)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,课题内容在保证教学要求的前提下,可以因学生的基础、能力等的差异而有所不同,使各类学生都能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能力,但都必须达到教学基本要求;
(5)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内容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,应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内,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后能够完成;
(6)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的类型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可以多样化,可以是以工程设计为主的题目,也可以是以理论分析计算、实验研究和设备设计与调试或计算机软件为主的题目。为加强学生工程设计和实验能力,应增大工程设计和实验研究类型题目的比例,增大工程基本训练在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中的比重,使其至少不得少于3周的工作量(工程基本训练是指实验、系统调试、工程实践、设计制图等环节)。
不论选做那一种类型的题目,每个学生都应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,在教师的指导下,独立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。
结合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阅读一至三篇专业外文资料,并要求完成两万印刷符号以上的译文,作为毕业设计(论文)附件与论文一起交评。
三、对指导教师的要求
毕业设计(论文)的指导教师一般由本校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,助教(或助工)可协助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(论文),但不能单独承担指导毕业设计(论文)的工作;在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的课题,可以聘请外单位工程师以上的科技人员担任指导教师,但学校也要有指导教师负责对在校外单位作毕设的学生的指导。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的指导教师都应按照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各级岗位职责》规定的指导教师职责认真地做好毕业设计(论文)的指导工作。
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讲师(中级)每人指导2名学生,副教授(副高职)每人指导5名学生,教授(正高职)每人指导5~7名学生。
四、对学生的要求
毕业设计(论文)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一项独立工作。学生本人应充分认识毕业设计(论文)对自己全面素质培养的重要性,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工作,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;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进行毕设的学生,都要严格按照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守则》和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撰写规范》的要求,认真、按时完成毕设工作,并对自己的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负全部责任。
五、毕业设计(论文)的组织管理及质量控制
本科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,由教务处、学院和指导教师分级负责实施。具体职责见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各级岗位职责》。
要做好毕业设计(论文)过程中各环节的检查监控,保证毕业设计(论文)的质量。检查以学院为主,学校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,各学院及时总结,并公布各阶段检查和抽查结果。检查具体办法见《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检查的实施办法》。
六、工作程序:
七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的实施及成绩评定
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与评定成绩是对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全面检查、考核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,该环节不仅反映了学生的学习质量,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教学质量,要认真组织好。
答辩工作在院长领导下,由学院组成若干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小组,主持公开答辩。答辩程序及组织实施办法见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程序及实施办法》。
答辩要按规定程序进行,要严肃认真。成绩评定要严格把关、严格掌握标准。
答辩小组应根据学生论文(包括译文的翻译质量)、答辩情况及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意见,按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五级分制综合评定成绩,具体标准如下:
优秀:学生有较好的独立工作能力,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、解决实际问题,较出色地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中所规定的全部任务,有一定的创见,答辩时能正确回答问题。
良好:学生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,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,较好地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中规定的全部任务,内容正确,答辩时能正确回答问题。
中等: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、解决主要问题,能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中所规定的任务、内容基本正确,答辩时基本能正确回答问题。
及格:毕业设计(论文)主要部分正确,但其它部分有非原则性错误,基本上能达到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中规定的要求,答辩时有些主要问题需经启发方能回答。
不及格:在毕业设计(论文)过程中,工作不认真,不能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基本任务,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较差,在主要部分上有原则性错误,答辩时基本不能正确回答问题,未达到基本教学要求。
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,待本专业答辩全部结束后,由学院召开答辩小组长会议,根据指导教师、评阅人和答辩小组三部分意见,对本专业的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进行全面核定。学院将最后核定的成绩审批上报教务处核准后,再向学生公布(一般优秀率不得超过15%,优良率不得超过75%)。
八、毕业设计(论文)资料的存档与保管
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结束后,毕业设计(论文)原件、附件及有关答辩评阅材料由学院统一保存,要健全借阅制度,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借阅,保存期为四年,部分有参考价值的优秀论文保存五年以上。
九、附则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,原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科类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实施办法》(2004年11月修订)同时废止。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