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考试及成绩管理的通知
一、研究生期末考试已经开始,各学院务必认真严谨地做好考试及考场各项工作安排,加强对考试纪律的宣贯。研究生院重申考场纪律,要求监考人员认真履行监考职责、遵守监考纪律,保持良好的考场秩序。监督学生执行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课程考试的考场规则》的要求。
1.监考人员应严格监考,不得无故缺席、迟到或早退,监考过程中不扎堆、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。
2.所有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,完成考前准备工作,考试期间任课教师应巡查考场。考生应根据监考人员的安排就座。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3.对实行闭卷考试的考场,不允许使用自带草稿纸,书籍、资料和其他非考试所需物品应集中放置在讲台前。
4.考试开始前,监考老师需重点强调:“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,严禁随身携带任何电子产品进入考场(教师允许的计算器除外),一经发现带入考场,无论开机与否,均视为作弊。凡属因作弊行为受处分的研究生,一律不授予学位。”。
5.凡有抄袭、传递、夹带、代考等作弊行为者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令其退场,成绩记为“作弊零分”。考试结束后,学校将按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有关考试违纪处分条款严肃处理。
二、任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后,应及时将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到北航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。根据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》,无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时间不能提交研究生课程成绩,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研究生培养处
2019年12月24日